1月30日晚,四川省茂县公安局通报了3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1月30日上午8时至11时许,渭门镇核桃村村民苟某、凤仪镇南庄村村民胥某违规野外用火,在南庄坟山祭祀,烧香点蜡,点火取暖;1月30日上午,南庄村村民李某在上南庄梁子违规野外用火,祭祀期间烧香点蜡,生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1月30日上午,凤仪镇勒都村村民曾某在村后违规野外用火,坟地烧香点蜡烧纸,在坟前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

通报称,以上4人违反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以及茂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命令。1月30日19时许,凤仪派出所依法对4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并执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冬季风干物燥,森林火灾多发,广大群众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保持警惕、防微杜渐,一个火星,一个疏忽都可能造成一片森林的毁灭。对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用火行为当事人,公安机关将予以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