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1月2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贞德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日,民政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填补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制度空白。

《办法》所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设立的,主要为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会福利机构。



当前,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主要形式为专门收治照料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福利机构,但也有部分地方受条件限制,在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中独立设置精神障碍患者照料区。

目前,全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共有141家,床位约7.4万张,在院患者6万多人。

哪些精神障碍患者可以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收治?张贞德介绍,《办法》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范围进行了细化。主要有3类:

一是法定收治对象。收治照料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是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二是优先收治对象。在法定收治对象应收尽收的前提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优先收治流浪乞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其他依法依规优先收治照料的精神障碍患者。三是可以收治对象。有条件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可以收治其他社会患者。

张贞德表示,民政部门设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主要目的是对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供养、救助服务,这些患者一般需要长期治疗和终身康复,因此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此外,《办法》还鼓励引导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立足民政部门职责,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提供人员培训、疾病评估、技术指导等支持。

国内有些地方还没有设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张贞德对此表示,针对未设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地方,为保障当地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民政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继续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大“空白点”地级市和人口数量比较大的县(市、区、旗)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增加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不断满足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是对委托服务进行规范,《办法》规定,本行政区域内未设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民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委托其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比如可以委托其他同级行政区域民政部门设立的或者上级民政部门设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临时收治照料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设立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后,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接回委托收治照料的患者。